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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• 索 引 号:QZ07109-0101-2024-00152
    • 备注/文号:南民〔2024〕80号
    • 发布机构:澳门皇冠:民政局
    • 公文生成日期:2024-09-14
    澳门皇冠:民政局 澳门皇冠: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泉州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
    时间:2024-09-19 15:54

    有关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:

      根据《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》(泉财社指〔2024〕85号),现将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泉州市级补助资金16.8万元下达给你们(详见附件1)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   一、根据泉州市委专题会议部署,为更好地促进全市红色文化遗存与经济社会发展、乡村振兴等相结合,不断增强红色文化的生命力和引导力,2024年泉州市将完成首批100个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,我市承接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15个(其中民政部门负责5个)。项目资金由市、县两级3:7承担,市级财政承担24万元,县级财政承担56万元。本次下达的资金为泉州市级承担资金的70%,剩余资金将在项目完工验收后下达。

      二、乡镇在收到下达的资金后,要及时足额拨付至项目单位,不得随意改变用途,切实做到专款专用。此款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2139999项“其他农林水支出”科目,资金拨付后请将相关拨付凭证报送市民政局备案。请抓紧组织项目实施,应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。

      三、要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,每月15日前将最新的项目进展情况、资金使用情况等报送市民政局统一上报泉州市。

      四、为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,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,请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(详见附件2),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。

      附件:1.2024年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泉州市级补助资金分配表

      2.2024红色文化遗存优化提升项目泉州市级专项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

      

     

    澳门皇冠:民政局 澳门皇冠:财政局

      2024年9月14日

      (此件主动公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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